时雨方兴_稀

冷圈拆逆资深选手

【联五乐队/英米】Teenagers

本文可单独观看,但实际上是Welcome to the black parade(不知道还有人记得不)的前传,讲的是乐队五人认识和组成乐队的过程。

其中当然主要成分是英米的酸臭恋爱,然而讲真的我怎么就这么喜欢看这五只插科打诨呢。

另外满足了我对21岁叛逆没吃药版亚瑟的幻想……希望没有写得过于老成。

文章题目仍旧是歌名来自My Chemical Romance,讲真是为了和另一篇对应。

还没完全写完,照习惯搞成短连载,每一更长度不一定,我有点小忙,预计一周左右发完。

========


【联五乐队/英米】Teenagers

 

 

夏天还没真正到来,下午的空气已经开始燥热起来了,阳光从朝西的窗户斜斜地照进去,让整个房间都升温起来。随着塑料包装袋被撕开的一声脆响,十七岁的阿尔弗雷德举着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雪糕,大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我想组乐队……”

 

坐在他旁边的黑发男人正顾着看手机,手指发短信的动作没停,眼皮象征性地抬了抬,说:“组呗,你不是会弹吉他吗。”

 

“你不也是一个人吗,跟我组队吧!”

 

“你能找到其他成员的话就行。”发着短信那位头也没抬,阿尔弗雷德自觉被轻视得厉害,挪了挪屁股凑过去,伸出一只空出来的胳膊搭上对方的肩膀,顺势就整个人挂了上去。

 

“帮我找人嘛,耀!我只知道你和伊万。”

 

被叫作耀的那位终于坐不住了,慢慢悠悠地把手机盖一合放到一边,这才抓住阿尔弗雷德的胳膊耸着肩从那家伙的包围圈里退出来。他先是拨了拨自己被阿尔弗雷德弄乱的头发——那些偏长的黑发扎在衣服领子里面让他的脖子痒痒的——然后抬起他那两只狐狸一般细长俊秀的眼睛来看着对方。

 

“去找亚瑟啊,你跟他不是很熟吗。”

 

“得了吧,”阿尔弗雷德撇了撇嘴,少见地露出了不怎么高兴的表情,“你又不是没见过那家伙,他……他不可能给别人弹琴的。”

 

狐狸眼睛一时半会儿又不说话了,扯了扯领口也觉得有点热,于是不顾阿尔弗雷德再次打算粘上来的意思,站起来走向冰箱,挑了瓶冰得彻底的可乐。在打开瓶盖,二氧化碳刺啦一下冒出来的时候,他才嘟囔着说了一句:“亚瑟啊,那个人是挺麻烦的。”

 

阿尔弗雷德向他投去了一个百分之百同意的眼神。

 

这位站在他自家客厅里,毫不顾忌地喝着他买的可乐的家伙全名叫王耀,是个来留学的中/国人。王耀之所以能说出这句话是因为目前他正和这个叫亚瑟·柯克兰的家伙在同一所大学的音乐系念书。和专攻贝斯的王耀不同,亚瑟的专业是古典吉他,但是不管是木琴还是电琴都玩得极其上手,凭借自己的过人技术和出众的长相,每周在live酒吧都有固定的演出。

 

曾经有几周里王耀也作为临时贝斯和亚瑟合作过,那时候他还不认识阿尔弗雷德,和这两个人也几乎没有什么交集,而就是在那时他才认识了亚瑟的固定搭档——键盘手弗朗西斯·波诺伏瓦,这家伙是个法/国人,从小就全家移民过来,凑巧就住在亚瑟家隔壁,两个人少说也认识十年了。

 

他们在后台闲聊的时候弗朗西斯明显比亚瑟的话要多些,而且亚瑟又总是时不时地被从后门溜过来的姑娘叫过去,于是大部分时候休息室里就只有他、弗朗西斯,和一些其他乐队的人。

 

那一段时间是春天,王耀的花粉症有些发作,眼睛不适合见强光,即使在后台也是带着墨镜,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其他人都不怎么和他搭话,弗朗西斯倒是挺有意思,亚瑟出去了他闲得发慌,就凑过来开始了没完没了的聊天。

 

王耀问他你怎么不去撩姑娘,这个弗朗西斯笑得一脸得意地告诉他在自己公寓里已经有位嫩模在等他了,然后意味深长地往亚瑟走出去的方向瞟了一眼,说:“这小子每次看着热情,真要上本垒的时候都一副没兴致的样子,我看着都替他浪费。”

 

王耀对亚瑟的私生活可没什么兴趣,想了想果然还是要换个话题,两个人从小时候打架聊到大学专业,又聊到甜点和面食。这期间他了解到弗朗西斯十来岁的时候没少欺负亚瑟,两个人三天两头地打架,到最后反而混成铁哥们儿了,碰巧弗朗学钢琴,后来他就成了亚瑟的键盘手。

 

“我早想招个贝斯和鼓手,亚瑟那家伙不乐意,说是嫌麻烦。”弗朗西斯摊了摊手,“这样每次都要临时找人合作还不是更麻烦?”

 

“你们聊什么呢?”

 

王耀还没来得及发表什么看法,亚瑟·柯克兰的声音打断了这次谈话,他带着点早春深夜的冷气走回来,似乎是有点怕冷地抱着双臂,穿着皮靴的脚尖踢了踢地面。

 

“夸你帅呢,”弗朗西斯眼皮也没抬径直答道。

 

这之后他们忙着热身和试音,除了演出相关的交谈就没再聊到其他的事情,不过亚瑟·柯克兰的确是玩音乐的天才,在常见的和弦上加几个挂音就能写出风格各异的歌——他自己喜欢重金属,还喜欢向其中加入一些迷幻元素——这对于王耀来说倒也不是什么难题,之前排练的时候他就已经将具有自己风格的贝斯音轨加进去了,而弗朗西斯的键盘也能恰到好处地补足只有一把吉他而导致的某些薄弱环节。

 

这次的鼓手王耀不认识,水平也就算的上是一般,出于私心,他在演出结束之后对弗朗西斯说,“下场排练我带个鼓手朋友来吧,没什么好处就是稳。”

 

弗朗西斯挺高兴,亚瑟想了想也觉得可以,于是下次再演出,鼓手就换成了伊万·布拉金斯基,听名字就知道是个俄/国人,坐在舞台后面压迫力挺强,拍子也确实稳。他们就这样搭伙合演了两周,直到最后一周,伊万说今天台下有个小朋友来看演出,顺便介绍给王耀认识认识,他把后台门帘拉开一小条往外一指,王耀这就看见了一个明晃晃的金毛,挺大的一对儿蓝眼睛,看上去是个高中生模样。

 

“你这什么审美?”他有点难以置信地扭头去看伊万,对方乐呵呵地解释道,这是某次去排练室练鼓,却意外和这家伙的租用时间起了冲突才认识的,可以算是不打不相识。这个金毛年龄是小点,但是吉他弹得还不错,人又是大大咧咧的脾气,挺有意思。

 

那时候就是王耀和阿尔弗雷德的第一次见面了。

 

说来也巧,阿尔弗雷德那天接到伊万的邀请时,他已经打算去看那一天的演出了。实际上他是去看亚瑟的,他刚刚考过了几场考试,从繁忙状态变得闲暇起来,又经常收到亚瑟的口头邀请,就决定去看场演出,却正在这个时候接到了伊万的电话说要介绍个弹贝斯的朋友给他认识。一举两得,他心想,于是套上外套,戴了帽子就出了门。

 

所以等他发现伊万竟然是和亚瑟·柯克兰本人同台共演,而旁边那个贝斯手也恰好符合伊万对他的描述时,几乎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而且随即便感到了一阵嫉妒。他们都能和亚瑟组队——虽然是暂时的——但是他这个和亚瑟认识了已经有将近两年,连吉他都是跟着亚瑟学的,住址也只隔了一个街区的学弟却不能和他同台?

 

只因为他也是吉他手,还想当主唱,而且年龄比亚瑟小吗?他从来没问过就是了。

 

亚瑟·柯克兰背着他的吉他,银白色的指板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他的拇指和食指之间捏着一枚墨绿色的拨片,正快速且用力地扫出几个强五和弦来。他的头微微靠向话筒,唱歌的声音沉郁而柔软,那质感有些像清晨的迷雾,但是意外地很有感染力,每次唱到高音部分,他稍微仰起头,拉长的下颌和脖颈线条便向着下方舞池暴露无遗。有时候他那双翠绿的眼睛在观众席里扫视一圈,然后笑得很有神采,每当这时总有爆发出来的尖叫声。他似乎很受用,把因为出汗而稍微有些湿润的一头金发猛地向后一捋,露出饱满的额头和一侧剃光的鬓角,整个人的轮廓也因此尖锐起来。

 

阿尔弗雷德站在台下,眼睛就是无法从亚瑟身上离开。没错,他自己也早就意识到了,他喜欢亚瑟·柯克兰,至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并不清楚。也许是从某天下午他在亚瑟家练琴,而亚瑟站在镜子前给自己穿新耳孔的时候,也可能是从他背着吉他跳下公交车,刚好看到亚瑟站在路口等他的时候。

 

真该死,他们的关系几乎都能称得上是兄弟了,可就是因为这个麻烦的关系,亚瑟才总是拿他当弟弟对待。阿尔弗雷德有时候在想要是他学的是贝斯或者架子鼓就好了,还能名正言顺地和亚瑟还有弗朗西斯临时合作演出,他偏偏是个吉他手,还是亚瑟教出来的吉他手,怎么可能给亚瑟做主音?

 

更何况亚瑟看上去根本就不打算再招第二个吉他,好像有他一个就够了。

 

事实上以亚瑟的技术和编曲习惯来讲,的确有他一把吉他就够了,唱歌的时候伴奏有弗朗的键盘填补,而到了solo段,他那两只手灵活得简直令人惊叹,不管是从速度还是力度上都让人找不出一点毛病,甚至有时候还故意玩几个复杂炫技的指法,明摆了一副张扬狂放的风格。

 

阿尔弗雷德想了想,估计自己这辈子都别想和亚瑟同台弹琴了。

 

“你说我现在开始学贝斯还来得及吗?”他啃完那根雪糕,最后舔了舔木棍,突然这样问王耀。

 

王耀呵呵笑了两声,说:“按你弹吉他的功底来说也没什么问题……”然后他话锋一转,“你就这么想和亚瑟组队吗?”

 

阿尔弗雷德立刻把手里的雪糕棍扔进垃圾桶了,他拍了拍手,回答道:“没有的事儿。”

 

他怎么可能告诉王耀他只是因为无法对亚瑟开口呢?


-TBC-


*亚瑟写歌的风格可以参照Muse乐队。

评论(9)
热度(119)
  1.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时雨方兴_稀 | Powered by LOFTER